并購程序
企業并購全過程應當包含五大階段:早期提前準備階段、財務盡職調查階段、并購估價階段、商談簽訂階段、并購融合階段。 1.早期提前準備階段 在與潛在性收購方觸碰以前,企業必須挑選并購咨詢顧問,依據企業領域情況、本身財產、經營狀況和發展戰略規劃明確本身的精準定位,產生并購發展戰略。即開展企業并購需求分析、并購目標的特點方式,及其并購方位的選擇與安排。 2.財務盡職調查階段 財務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包含四個方面:一是目標企業的基本情況,如法律主體、管理體制、關鍵商品技術性及業務等;二是目標企業的運營成效,包含企業的財產、產權年限和借款、貸款擔保狀況;三是目標企業的發展前途,對其所處銷售市場開展剖析,并融合其運營模式作出一定的預測分析;四是目標企業的潛在性虧本,調研目標企業在生態環境保護、人力資源管理及其起訴等領域是不是具有著潛在的風險性或是或有損害等。 3.并購估價階段 并購估值便是并購買賣彼此明確目標企業的最后產權年限出讓價錢的全過程,立即影響到并購彼此的權益。估值模型有重置成本法、結算使用價值法、現金流量匯兌法、將來收益法、市凈率(P/E)估價法和EVA(經濟附加值)法這些。 4.商談簽訂階段 商談具體涉及到付款方式與限期、工作交接時間與方法、相關辦理手續的申辦與協調等問題。彼此商議達成一致建議后逐漸簽署宣布合同書,確立彼此的權利和義務。協議書簽署后,應申請辦理相應的工作交接辦理手續。 5.并購融合階段 并購后整合就是獲得目標企業的財產使用權、股份或運營決策權后,開展對財產、人員等企業因素的系統化分配,使并購后的企業依照一定的并購目標、戰略方針和發展戰略合理經營。并購后融合階段一般包含發展戰略融合、企業文化管理融合、組織架構融合、人力資源融合、管理方法融合、業務流程融合、會計融合、信息管理系統融合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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