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家具中臥具形式有四種,即榻、羅漢床、架子床、拔步床。后兩種只作為臥具,供睡眠之用;而前兩種除睡眠外,還兼有坐之功能。古代中國睡覺有大睡和小睡兩種,大睡就是晚上正式的睡眠,小睡指午休等小憩,榻和羅漢床用于小睡,可以用來待客,而架子床和拔步床用于大睡,不能用來待客。我們知道,漢朝以前中國人的起居方式是席地而坐,故生活中心必然圍繞睡臥之地,待客均在主人睡臥周圍。久而久之,形成了國人待客的等級觀。清朝以前,甚至民國初年,國人待客的最高級別一直在床或炕上。榻和羅漢床的主要功用反而不是睡臥,而是待客。自唐至五代以來,通覽歷朝歷代的繪畫作品,頻頻可以見到古人以榻或羅漢床為中心待客的場面。明代以降,特別是在清代,這種禮儀已成定式。因此羅漢床由樸素向華麗發展,逐步強調自身的裝飾。 |